[動保政見]
我主張,我們必須型塑城市的共同體,除了「人」以外,在這城市裡的每一個脈動都是我們城市的一員,都必須要有基本的生存權,包括動物權、植物權。
一味的撲殺既耗財又傷神,以控管數量來看,TNIVA或TNIVR絕對比起收容後撲殺來的經濟,且城市居民與動物的和樂共生,作為城市景觀的重塑,絕對是一個偉大城市的象徵。
以下為詳細的政見:
對飼主:
1. 尊重動物生存權利,以認養代替撲殺
2. 推行生命教育,鼓勵參訪收容機構
3. 獎勵晶片植入,以建立動物身分制
對制度
1. 加強社區TNIVA或TNIVR實行與教育,禁止收容所安樂死
2. 查緝非法養殖場,稽查合法養殖場
3. 加強稽查寵物店動物來源與去向
4. 收容所的空間大小、衛生等必須符合一定的收容環境
(圖:元元和咪醬,我領養的毛小孩)